进入2017年,习惯使用进口化妆品的消费者迎来了两个重大利好消息:从3月1日起,由质检总局发布的《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》正式实施;同一天开始施行的,还有上海浦东新区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(以下简称备案管理)。有业内人士表示,这两项新规的实施,将推动进口化妆品制度沿着更加合理化、规范化的轨道发展,同时,也将加速这一行业的优胜劣汰。
今年1月,质检总局公布了未予准入的食品化妆品信息,共涉及403批次产品,其中含43批次化妆品,来自英国、韩国、法国、美国、澳大利亚等产地。据了解,此次进境化妆品不合格的原因有3种:一种是标签不合格或货证不符;另一种是未按要求提供证书和合格证明材料;*三种是检出菌落总数**标。有业内人士说,这3种原因是进口化妆品不合格的常态。
一、化妆品进口报关报检:
货物到港后我司马上安排到船公司换单并办理报关、报检手续,5-7工作日内出具进口海关税单交给收货人缴税。
二、化妆品进口报关所需资料:
1.进口发票
2.装箱单
3.进口合同
4.原产地
5.进口货物标签备案表、原标签样张及翻译文、中文标签样张、经销商营业执照复印件
6.卫生证
7.报关单证
三、进口化妆品的配方申报要求 :
1.所有生产时加入的成分均需申报,包括随原料带入的防腐剂、稳定剂等添加剂;
2.给出配方中全部组份的名称及百分含量,并按含量递减的顺序排列;
3.配方中的成份应使用INCI*名称,不得使用商品名;
4.配方中的着色剂应按化妆品卫生标准归的色素命名或提供CI号;
5.配方中的成份应给出百分含量,不得仅给出含量范围;
6.配方成份中来源于植物、动物、微生物、矿物等原料的,应给出其学名(拉丁文);
7.配方成份中含有动物提取物的,应附原料的来源、制备工艺及原料生产国允许使用的证明;
8.分装组配的产品(如染发、烫发类产品等)应将分装配方分别列出;
9.配方中含有复配限用物质的,应申报各物质的比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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